嘉善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
有关管理部门、投标各单位:
经招标(领导)小组审查确定******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按有关规定请在2025年05月12日前签订合同。
工程名称 | 孙家泾(茜泾塘-新枫大道)河道提升工程 | ||
工程地点 | 嘉善县境内 | ||
招标单位 | ******有限公司 | ||
中标价 | 61.1922万元 | 工期 | 60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胡溪烜 | 质量 | 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
招标代理(章) | 单位(章) | ||
公司意见 | 单位(章) |
招标单位(章)
2025年04月27日
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标人、项目建设中心、中标人、招标代理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