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法院2025无纸化办案辅助事项服务外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MA1P0QFJ3Y | 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6号联创科技大厦B座20层 | 92.67(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法院2025无纸化办案辅助事项服务外包 服务范围:完成全院所有案件从材料收转,立案扫描,补充扫描,卷宗管理,电子转档、纸质卷理卷和装订等全流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完成全院案件的全流程无纸化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1)正式签订合同前两个月试用期,经过甲方考核确认后正式签订合同。(2)服务期限三年(包括试用期),合同一年一签,满一年后甲方考评满 意则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港、王金国、张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服务费为7500.00元,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2月28日
2.定标时间:2025年3月13日
3.各供应商对本次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法院(机关)
单位地址:新沂市钟吾南路6号
联系人:王金国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泉山区徐州软件园C5-8层
联系人:东方昊
联系电话: 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东方昊
电话: 051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