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莫旗登特科镇郭尼村边沟修筑项目(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人名称 | ******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2025年度莫旗登特科镇郭尼村边沟修筑项目(二次)B************001 |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2025年度莫旗登特科镇郭尼村边沟修筑项目(二次)B************001001 | |||
开标时间 | 2025-4-24 09:30:00 | |||
开标地点 | 莫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公示期 | 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7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06 | |||
工期(日历天) | 90日历天 | |||
工程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符合国家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项目经理:郭荣荣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晋建安B(2019)******。 业绩:1、临西县2022年老旧小区雨污分流管网及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2、麦尔玛镇阿布洛村村道改造提升项目。 |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施工员:亓媛 ************053; 资料员:温素娟 ************25; 材料员:韩媛媛 ************347; 质量员:刘文胜 ************053; 安全员:韩雪峰 晋建安C3(2021)******。 | |||
企业业绩 | 1、河神庙乡河神庙村道路升级改造及亮化工程; 2、平山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基础设施项目—平山县范西冶村道路硬化项目; 3、2023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会口村污水管道及化粪池项目。 | |||
奖项、荣誉 |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响应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75 | |||
工期(日历天) | 90日历天 | |||
工程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符合国家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项目经理:曹文飞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陕******996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陕建安B(2017)******。 |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安全员:王勇燕 陕建安C3(2021)******; 材料员:郝少伊 ************155; 施工员:刘少波 ************010; 质检员:李悦辰 ************017; 资料员:黄春艳 ************039。 | |||
企业业绩 | 1、澄城县迎宾大道(里庄村至县城)道路建设项目; 2、准能矸电公司厂区西、南侧边界道路边坡及排水沟等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奖项、荣誉 |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响应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42 | |||
工期(日历天) | 90日历天 | |||
工程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符合国家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项目经理:马苗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晋建安B(2022)******。 业绩:盂县秀水镇和平南路雨污管网改造工程。 |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施工员:高鹏 ************170; 质量员:郭兵 ************184; 安全员:崔小颖 晋建安C3(2020)******; 资料员:陈雨欣 ************033; 材料员:王娅 ************046。 | |||
企业业绩 | 1、长治市上党区2021年县道、乡道和村道水毁修复项目(五标段); 2、长治市上党区208国道黎岭村至韩店村平交口硬化工程; 3、盂县秀水镇和平南路雨污管网改造工程。 | |||
奖项、荣誉 |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响应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否决投标情况 | ||||
无 | ||||
备注说明 | ||||
异议与投诉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异议受理部门: | ******服务中心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方式: | ****** | |
监督部门: | ******服务中心 |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 ****** | |
招标人: | ******服务中心 | |||
地址: | 莫旗尼尔基镇巴特罕大街政府2号楼 | |||
联系人: | 于光磊 | |||
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心怡路东、站西二路南易元国际25层 | |||
联系人 | 毕先生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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