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采招类别/货物信息 正文

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分流管控装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5-01-08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项目概况

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分流管控装备采购 JSZC-320300-XZBP-G2024-003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2-06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00-XZBP-G2024-0032 

项目名称: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分流管控装备采购 

预算金额:113.4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3.4万元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恶劣天气分流管控装备可突破传统模式实现分流工作的自动化,在出现紧急情况需要分流时,前端装备可通过声、光、电、语音等多媒体方式提前对车辆进行引导,实现“提前预警、快速引导”的目标,由此提升网通行效率、减少恶劣天气发生时事故发生率,并可大大减轻民警分流时的工作量、同时提高执法安全性,本次采购2套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分流管控装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生效日后, 60 日内完成项目的全部工作,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非必须提供),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可不加盖电子签章)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2-0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自动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6日09:30)前。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或五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李旺旺         联系电话:0516-******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商务广场B栋206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90dc09b0-2942-4e4b-9b00-c6b******b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单位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祥湖路3号

联系人:尹晓军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商务广场(南区)B栋号楼1-206

联系人:李旺旺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旺旺

电话:0516-******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