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苏省新沂市张锦庄-城岗玻璃用石英砂矿详查项目 JSZC-320381-XZEZ-C2024-001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26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1-XZEZ-C2024-0019
项目名称:江苏省新沂市张锦庄-城岗玻璃用石英砂矿详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6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以玻璃用石英砂为目标勘查矿种,基本查明矿床地质特征,评价矿产资源的开发价值和开采技术条件,为预可行性研究、矿山总体规划和矿山项目建议书提供保有资源储量等参考利用的资料,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2025年6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2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11-2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新沂市422_第一开标室(新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9:30)前。
2、2024年11月20日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2024年11月20日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花秀 联系电话:0516-******
地址:邳州市解放路78号(大唐街对面供销干校院内)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单位地址:新沂市公园路28号
联系人:张贻学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学校院内3楼
联系人:花秀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花秀
电话: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