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沂市骆马湖新店水源地入湖支流老黑马河小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方案设计 JSZC-******0-ZHNJ-C2025-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3-07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0-ZHNJ-C2025-0001
项目名称:新沂市骆马湖新店水源地入湖支流老黑马河小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方案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5.00万
采购需求:
为改善新沂市骆马湖新店水源地入湖支流老黑马河小流域的水生态环境,提升骆马湖新店水源地入湖支流老黑马河小流域水环境质量,逐步恢复水生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促进下游汇水区沭河雍水坝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进一步保障南水北调东线的供水水质安全,开展实施新沂******居环境,解决老黑马河小流域的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力争实现u201c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u201d的目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以下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3-0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供应商应当通过u201c苏采云u201d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u201c苏采云u201d系统自动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5-03-0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新沂市422_第一开标室(新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7日09:30(北京时间)前。
2、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u201c苏采云u201d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u201c苏采云u201d系统自动接收。
3、获取采购文件说明: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邓佳怡 联系电话:******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波司登大道18号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u201c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u201d)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u201c更正公告u201d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u201c更正公告u201d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u201c更正公告u201d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u201c终止公告u201d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u201c终止公告u201d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采购意向链接:
******/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5b0ecda7-ad9d-4046-b3b4-33e33e3be85b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新沂市新店镇
联系人:许刚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沙市雨花区迎新路499号坤颐商务中心 1、2、3栋N单元13层1310房
联系人:薛宁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宁
电话:******
附件: